【剧情向,修仙晋级类,男主的疯狂成长之路!】传说仙界有一神明,他有仙宝无数,法力无边,可行踪诡秘。一副凌云水榭图横空出世,惹无数仙人争夺,昆仑仙境之中,到底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过去。
——在这个甜蜜之家中,应将如下守则记熟于心并严格遵守。若有违背将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将面临比死亡更恐怖的惩罚—— 一、甜蜜之家中只存在我,狗蛋和妈妈,若有其它类人型生物出现,请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并回到这个房间,直至类人型生物离开或消散。 二、甜蜜之家内只有一间客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和两间卧室,在进入任何空间前都应敲门两次。不存在的房间是隐藏秘密的区域,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三、甜蜜之家是休息的场所,所有物品都应保持原位并维持整洁。所有处于甜蜜之家的生物都应保持安静,否则会引起狗蛋的注意。 四、狗蛋是危险的生物,和其停留在同一区域会发生不好的事情。妈妈是永远可以被相信的,妈妈存在于身边的时候,永远不会存在危险。从昏迷中醒来的陈风对眼前的便签一脸茫然。徘徊死亡边缘,肩比怪才英杰,他是陈风。天上剑仙三千万,见我也需尽低眉。欢迎来到异能复苏,强者至尊的世界!
(傲娇嘴硬小侯爷+佛系落魄千金+救赎+一见钟情白月光)荣宠不断的姜家被抄家了,京城第一贵女姜云姝跌落泥潭。姜云姝踏上塞外之旅探寻抄家真相,不料偶遇“身娇肉贵”小侯爷,从此,她得到了真正的救赎;他得到了放在心尖的人。姜云姝清冽的声调,仿佛珠玉落地。“我一直以为我爱众生,后来却发现,众生皆不及你。”裴钧安微微垂下长长的睫毛,掩去瞳眸中的流光。“我不爱世人,但你说,世人皆可爱,我信。”
300年前地球上坠落了两颗来自羽灵星的陨石,一颗名为暗之月,一颗名为光之月。从暗之月中走出一位人型妖魔屠杀一切生灵,而光之月内飘出一颗光球为追捕人型妖魔而来。他们称自己为羽灵族两位羽灵因受到地球磁场以及二氧化碳的影响,生命迹象逐渐衰落,都要陨灭之际纷纷释放了自己能量,能量融合进人类以及动物的基因中,自此地球的人类开始觉醒。得到暗之羽灵能量的人称为妖魔。得到光之羽灵能量的人称为觉醒者。妖魔与觉醒者的战争正式打响。最终经过长达百年之战觉醒者战退了妖魔而代价则是人类被逼到生活在一座孤城内。这座城名为守望城,我们的主人公王照夜并没有觉醒天赋且被驱逐出城,城外妖魔乱舞,处处绝境,被一只乌鸦叼到山洞内吃下黑色果实后,王照夜觉醒成了妖魔。旅程正式开启。
不知道是穿越还是重生,周小天在两个世界里穿梭。被迫开始打怪,却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打怪好手。渐渐发现,两个世界有太多融合在一起,而他自己就是那个关键……
甜腻口味,却驱散不了,六月寒风。来了,又走,合适才归?溪×河
曼生穿越了,穿成了一个杀手。兢兢业业工作十几年,终于成功从杀手团隐退。就当她以为自己可以开启潇洒咨意的自由生活的时候,却意外卷入“真假帝姬”风波。最后她竟以“假帝姬”的身份登基为皇。
【怼天怼地傲娇女×斯文败类温柔男】当娱乐圈肤白貌美当红二线“刺头”女王撞到脑袋后......
当你远在国外的青梅竹马有一天突然回来,你会怎么办?我们的影帝淮翻羽选择尽心照顾他的小青梅,包括衣食住行。淮翻羽:嗯?小折要回来?我要好好准备。江引折:我真的不需要你连我的内衣都亲自去买。
这是一本关于三国历史的学术小说。作者章韩用2年时间,查阅很多三国历史资料。编写而成。作者将带您进入三国历史原貌,品味三国全史的真实与惊心动魄的历史过程!
这是一篇写现代青春校园的情感小说,南浔北屿因高中同班发生的情节,正好名字对应“南浔北屿”同班同学不得不磕了3年Cp后来上了大学,两人终于大方告白,最后南浔和北屿开启了异地恋生活!!!
她是朋友眼中的乖乖女,同学口中的三好学生。 他是他们班公认的学霸,身边也从不缺女生。 他们本没有任何交集,但某一天他们在楼梯口遇见,苏以多看了一眼就沦陷。 第一次正式见面,苏以激动的说:“你好,我叫苏以”,陆宸宇笑了笑:“你好,我是陆宸宇” 后来啊,她总是想起有这么的一段时光,她暗恋他,他喜欢她
我的平凡之路以及我的另一半我的爱情生活。
粉黛丹眸,登台唱罢。黄梨园内有个痴情女旦困守郡城百年,腔开裙舞惊泣天上仙。白乐堂那个目盲琴师砌琴空喉,不得真自在,只怨天地狭小。读书人常道优伶败惑人心,刻骨铭毒,故而商女不知国恨,戏旦卑贱,殊不知戏子唱尽人间别离却似书中人。当那个立誓要当“世间第一武生”的隋姓少年背起武生枪笼走出郡城走遍世间山水之时,世人也终会听到少年的大话。
女主舒济在16岁生日的晚上进入了一个游戏世界,从此开启了她的摸爬滚打之路。 无cp,成长型,有点黑暗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22 18:49:44 http://lpomsnva.com/haoshu/FMClaWl.html